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、國家計劃委員會、財政部、勞動部、中國人民銀行、審計署、國家稅務總局、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、中國工商銀行
關于市提出“優(yōu)化資本結構,增強企業(yè)實力”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
國經貿企(1994)55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為貫徹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《決定》精神,落實全國經貿工作會議提出的“轉機建制萬千百十”規(guī)劃,國家經貿委、國家計委、財政部、勞動部、中國人民銀行、審計署、國家稅務總局、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、中國工商銀行等九個部門聯合組成調研小組,于1994年1月下旬分四路對擬進行“優(yōu)化資本結構,增加企業(yè)實力”預選城市進行了全面考察。經研究,認為天津、唐山、太原、沈陽、長春、齊齊哈爾、上海、常州、蚌埠、青島、淄博、武漢、株洲、柳 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