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
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(fā)《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》的通知
人社部發(fā)〔2015〕79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(chǎn)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(局)、教育廳(教委、教育局):
為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,切實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,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要求,根據(jù)義務教育法有關規(guī)定,經(jīng)國務院同意,決定在全國范圍全面推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?,F(xiàn)將《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》印發(fā)你們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
各省(區(qū)、市)要按照本指導意見的精神和要求,加強領導、周密部署、制定方案、精心組織,切實做好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。改革實施方案和配套辦法于12月31日前報人力資源 ……